中外企业如何利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中国运营企业时,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仅关乎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更是企业应对市场竞争、规避风险的关键。孙博峥律师总结以下是企业在中国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点: 一、知识产权保护 1. 商标保护 - 商标注册:企业应尽早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以避免其他企业抢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中国商标保护实行“注册在先”原则,未注册的商标很难得到法律保护。 - 商标监控与维权:企业应持续监控市场上是否有侵犯其商标权的行为…
在中国运营企业时,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仅关乎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更是企业应对市场竞争、规避风险的关键。孙博峥律师总结以下是企业在中国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点: 一、知识产权保护 1. 商标保护 - 商标注册:企业应尽早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以避免其他企业抢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中国商标保护实行“注册在先”原则,未注册的商标很难得到法律保护。 - 商标监控与维权:企业应持续监控市场上是否有侵犯其商标权的行为…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法条变迁说明 《民法典》第122条是关于民事主体享有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规定,沿用《民法总则》第122条,未作修改。本条规定于民事权利一章,重点在于强调民事主体依法所享有的不当得利之债权。不当得利制度的理论基础,在于“任何人不得基于他人之损失而获得利益”。其目的是为了调整财产变动中失衡的利益关系,由于得利…
本文共分两篇,一是工伤1-10级的赔偿标准;二是工伤认定的实务要点。 第一篇:工伤赔偿标准 ▌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 五级伤残:本人工…
孙博峥律师提示: 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就应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 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
本文让你彻底搞懂经济补偿的N、N+1、2N、2N+1,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一、先说经济补偿。 员工的经济补偿,跟两个因素相关: (一)计算基数。 孙博峥律师提示(微信:lawyer428)计算基数是指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是按照应得工资计算(即扣除五险一金、个税之前的工资)。 如果员工在本单位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如果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
互联网开庭的五个主要步骤 (一)按照要求下载软件并提前自己测试 当收到法院网上开庭的短信提醒(短信内容格式如下图所示)后,为保证能够按照短信的要求准时开庭,建议至少于开庭前一天完成电脑或手机的相关调试,检查摄像头、语音是否正常。 网上开庭有三种方式可供选择:电脑、手机app、微信小程序,建议优先使用电脑,如果电脑不具备摄像头和麦克功能,请使用手机app,如果手机为苹果手机,请使用小程序登录。 电脑…
本文整理了疫情期间产生的各种法律问题,希望可以解答大家的疑惑。 国家卫健委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发布 2020 年 1 号公告,正式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问题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是否属于“不可抗力”? 答:是。“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
孙博峥律师提示疫情期间,单位应不应该给职工提供口罩? 到单位上班,感染了新型管状病毒,算工伤吗?单位经营困难,可以适度降薪吗? 相信不少小伙伴有这样的疑问。围绕职工关心的一些话题,工人日报记者采访了律师事务所律师,且听他们如何为您答疑解惑。点击获得法律帮助。 一、单位必须提供口罩吗? 不提供,员工可以拒绝上班吗? 答:《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
孙博峥律师,微信:lawyer428,添加微信获得法律帮助。 因果关系,是指加害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引起与被引起关系。《侵权责任法》虽然没有对因果关系作出直接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因果关系的重要性从来没有动摇过,而因果关系这一问题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存在着巨大的争议,直至今天,因果关系问题都是侵权法上最核心也最复杂的问题。 孙博峥律师认为侵权法理论中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与事实上的因果关系的划分,前者是指某一…
声明:本文由孙博峥律师(法律咨询微信:lawyer428),第一发表于Doinglaw。 转载请联系本站或者作者。 裁判规则 一、执行过程中,争议房产的实际购买人(出资人)是房产的实际购买人及权利人,名义上的权利人不能对抗实质上的权利人。 二、实际购房人已经实际占有了争议房屋的,名义权利人没有向实际权利人主张返还房屋。 三、申请执行人只是名义权利人的一般债权人,对于房产也不享有物权,其对房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