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类借贷产品发展前景和风险提示

作者:孙博峥 律师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编者按:线上网贷平台的飞速扩张也促使信用类借贷产品过度发行, 各种逾期情况层出不穷。随着各项法规、政策的出台和落地,网贷平 台迎来新一轮洗牌,可以预见未来行业的发展会朝着合规合法的方向 发展,产业也会从成长期向成熟期过度。本文就信用类借贷产品的发 展前景进行展望,并就有关风险进行探讨。

一、信用类借贷产品概况及特点

信用类借贷顾名思义就是以个人信用为担保,以各项信用指标为 基础而发放的借款。产生的背景主要是伴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 个人消费能力不断提高,为满足部分个人群体以消费为目的而产生信 贷类产品。通常信用类借贷产品相较于传统的担保类借贷产品具有如 下特点:无担保、低额度,周期短,手续简便,灵活性高、主要形式 存在于网络等。

二、信用类借贷的主要类型信用类借贷主要可分为现金类借贷、消费类借贷。 现金类借贷,通常是由个人在借贷平台上申请,平台根据个人

信用评分发放现金至个人账户的一种形式。 消费类借贷,一般是由借贷平台与购物平台或商家合作,个人

在购物平台或商家购买商品或者服务,根据个人申请,钱款由借贷平

台直接打入购物平台或商家完成交易。
以上 2 种形式都普遍存在。 按照借贷周期又可分为随借随还类、超短期,短期,中期类借

贷。

三、信用类借贷产品发展前景

首先,从政策背景入手,2017 年网贷行业迎来合规元年,2017 年2 月 23 日银监会发布《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文号:银监办 发[2017]21 号。从业务定义、操作流程、责任划分、办理条件、业务 规范等作出了规定,平台的合规性迫在眉睫,从某种程度上而言网贷 行业从粗放式发展向高质量模式转变,可以预见未来行业的发展会朝 着合规合法的方向发展,产业也会从成长期向成熟期过度。

其次,按照社会经济发展来看,当前美中贸易大战牵动世界经济, 我国出口企业受到了较大的影响,拉动内需成为当前摆脱美中贸易大 战的主要手段,那么信用类借贷产品(现金类借贷、消费类借贷)成 为拉动未来经济消费的有力推手,发展前景不容小觑。

最后,从个人消费意愿来看,十九大报告就指出:当前我国社会 的主要矛盾已经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 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 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由此可见当前中国人民的物质水平已经得 到基本发展,人民开始从有钱到花钱转变,提高自身生活水平也成为 人民主要需求,消费类、服务类产品未来将会得到巨大的发展,信用

类借贷产品的发展也随着个人消费意愿的不断提升而取得质的飞跃。

四、信用类借贷产品风险说明

信用类借贷产品的风险存在以下问题:

1、违约成本低。违约成本取决于履约收益,信用类借贷产品往 往是无担保,借款金额相较于抵押类借款金额要低,那么对于借款人 而言违约的成本就相对来说要小的多了,借款人的心理往往会认为没 有担保不还也不能怎么样,通常抱有侥幸心理,其次借款金额较低, 也会让借款人认为这点钱不还,借贷公司也不会在意。

2、风控标准不一致。各大借贷机构对借款人的风控标准往往不 一致,往往严格的标准会导致门槛较高,背离了信用类借贷的本质。 标准过低也会直接导致违约风险的发生,使借贷机构蒙受损失。制定 一个科学、合理的风控标准尤为重要,这里可以从借款人职业,资金 用途等做宏观把握,剔除高风险行业,可以一定程度降低风险,另外 建议借贷行业协会可以制作大数据平台,将各大借贷机构的数据做大 数据处理,避免一个借款人到处借款,过渡透支信用,进而产生违约。

3、定价随意。这里所指的定价是指借贷公司对于借款利率比较 随意,通常要么定价过高会驱使客户从事高风险的经济活动从而产生 违约,或是抑制客户的借款需求。定价过低又会使得借贷机构无法实 现盈利目标,甚至不无法补偿借贷机构付出的成本和承担违约的风险。 建议根据当事人的借款金额,用途,借款期限进行分析,核算好自身 的资金成本、风险成本(依据违约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做好数据分析,

实时更新)。4、合同文本的合规性。不同的借贷机构使用的合同文本都不尽

相同,通常本金、借款利率一般都不会存在较大问题,问题往往集中 在逾期利率、违约金条款,逾期利率、违约金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往 往在诉至法院时会得不到支持。另外管辖约定条款也是比较混乱的一 个点,主要问题就有业务员随意在合同中勾选管辖条款,这就导致了 一个借贷机构的案子一会要去 A 地法院,一会要去 B 地法院,大大提 高司法处置成本。建议合同文本最好请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出具,不 随意更换合同版本,即使需要变动也要请法律服务机构修改,一定要 做到合法合规。

五、司法处置风险

在信用类借贷产品发生违约,通常借贷机构自身会进行预先处置, 最后才会进入司法处置阶段。在进入司法处置中证据材料的完整性就 非常重要,通常存在以下问题:

1、诉讼主体材料不完整。一般借贷机构的内部管理水平也参差 不齐,很多时候借款人的身份信息等材料是经由业务员交至公司的, 这当中就产生了许多问题,往往到起诉阶段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拿不 出,向下追究时发现还在业务员手里,而业务员此时很可能已经离职, 亦或者遗失了。

2、放款凭证原件的保存。通常而言借贷机构会通过网上银行向 借款人放款,主要是出于简便,也易于操作,但是这当中也会产生很

多风险。一般而言借贷机构保存的往往是电子凭证,电子凭证的保存 不是简单的网页截图,而应该是根据界面提示下载该电子凭证,这是 很多借贷机构所不知的,他们往往以为截图就可以了,而截图一般财 务操作的也不够专业,往往截图的完整性也存在问题。另外一种是直 接对着屏幕拍照,这种做法也是万万不可取的,建议是最好在放款后 一个月内就去银行拉取纸质凭证保存,这种方式最为妥当,而电子凭 证作为证据的要求是比较高的。网银数据的保存期限一般是 6 个月至12 个月,发生逾期后再去调取往往为时晚矣。

3、合同问题。诉讼过程中合同作为证据是证明原被告双方存在 借贷关系最为重要的证据。通常信贷类合同签署一般采用 2 种形式: 线上签署(电子合同)、线下签署。

(1)线上合同(电子合同),这种合同形式在互联网时代已经 普遍存在,电子合同签署过程的加密保存也是至关重要的,如果在签 署后被人篡改那么合同就存疑了,在诉讼中也会有败诉风险。另外电 子签名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也极为重要,提示:必须要使用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认可的电子签名。

(2)线下合同(纸质合同),一般很多借贷平台会要求借款人 签署多份借贷合同,有的合同内容也存在细微差异,这种情况需要绝 对杜绝。每一份的借款合同原件都需要妥善保存,有时候提供给律师 的合同(复印件)与实际交给法院的证据原件不一致,最后才发现提 供给律师的合同(复印件)是当时签署时就备存的,而现在这一份已 经找不到了。这种情况也是常会发生,一般建议在案件交至律师前就

仔细核对复印件与原件,公司内部也应该制定完整的原件保存制度, 做到专人专管,责任到人。

4、法院进案量的问题。往往信用类借贷案件的数量通常都比较 大,如果依据合同约定管辖一下子送进法院立案,法院很难消化。这 里建议是先和管辖法院协商,按批次立案诉讼,这里可以根据诉讼时 效的剩余期间排序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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